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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公约
2007-04-18 00:00:00 来源:门诊部 浏览次数:

3月27日,在首都窗口行业奥运培训“百名员工微笑服务行动”启动仪式上,卫生、公安、邮政、公交等窗口行业代表宣读了《首都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公约》体现了首都窗口行业服务人员应具备的公德操守,反映了首都医务界的共同心声,也是我们开展“救死扶伤、热心服务、医患沟通”活动的行动口号,更是首都医务人员为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奥运会的所思所为。


    一、 胸怀祖国,心系奥运,立足岗位,争创一流;

  二、 爱岗敬业,展示形象,奉献社会,共建和谐;

  三、 以人为本,宾客至上,诚实守信,信誉第一;

  四、 讲究礼仪,举止文明,尊老爱幼,扶残助残;

  五、 以诚待人,微笑服务,便客利民,周到热情;

  六、 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秩序井然;

  七、 钻研技术,苦练内功,精通技能,提高本领;

  八、 落实制度,规范管理,遵章守纪,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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