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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加拿大卫生研究院健康研究合作计划项目征集 通 知
2014-05-09 10:39:29 浏览次数:

为推动和支持我国科学家在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与加拿大科学家之间在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加两国大学、医院、科研院所及其附属机构间科学合作的发展,经充分协商,2005年12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在原有协议框架下签署了关于开展健康研究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两组织共同征集的合作研究项目第一轮(2006年度)已批准15个项目,中方对每个项目给予45万/3年的资助。

2007年度中加双方将继续资助健康研究合作计划,项目征集的说明与要求请登陆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网页http://www.ccmu.edu.cn/kejichu/20060529/article/2006-12/4087.htm查看详情。

项目说明

1、项目执行期:最长3年,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应提交结题报告。

2、资助强度:

中方最高额度:15万人民币/年;加方最高额度:3万加元/年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是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在读博士及博士后可以参加项目研究,但不得作为项目的负责人),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

2、合作研究应主要围绕特定科学问题;旨在改善人民健康与生活质量;申请人应能够成功实施合作研究并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知识专长;增进学科间、机构间合作。
在线受理

1、中方申请人须访问NSFC的ISIS业务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具体操作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特别关注”栏目“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实施在线受理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nsfc/desktop/tztg.aspx@infoid=7748.htm),填写在线中文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2、填写中文申请书预算页时请注意,本项目资助科研费用和合作交流费用,请以附件形式附具体预算情况并在线提交。而后,请将本通知所附《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3、除上述提交的电子版外,还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在中文申请书相应位置上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方申请人签署的合作确认函,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4、项目在线受理截止日期:2007年3月1日24时接收纸质申请书截止日期:2007年3月2日(以邮戳为准)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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