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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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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出书刊如有污损之处,应根据污损程度给予教育,情节严重者,按遗失赔偿或停止借阅。

二、遗失书刊时应以同样书刊原价赔偿,特殊情况,示情节严重程度加倍处罚。

三、若遗失书刊全部中的某一部分,而借者又不能赔偿书中的这一部分,须按全书或全卷的原价赔偿。

四、遗失书刊,经核实后,由图书馆出纳员,负责查清所失书款,填写《图书馆书刊遗失赔款单》;由遗失者到财务处交费,再把交款收据交回图书馆,销账。

五、若丢失书刊在赔款之后,又被找到,而本馆又没有购到此书时,借阅者可持原书刊来办理退款手续(有效时间半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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