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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图书馆打印、扫描、传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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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图书馆本着为全院医、教、研、防、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原则,为使全体职工、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离退休老职工等每位读者都能享有更加充分,更加及时,更加便捷地获取医学文献资料的权利,本馆为您提供文献资料打印、扫描、传真服务,并制定如下规定:

一、涉及医学文献等需求方可在本馆进行打印、扫描、传真等业务;

二、凡读者在本馆检索文献或打制论文、文稿均可打印,望请打印后登记、交费:交费标准0.40元/张(无特殊原因,概不赊欠);

三、凡涉及文献制作(幻灯讲稿)、医学文献传输业务等,可在本馆进行文献扫描、传真(传真业务只限医学文献传输,市内传真,并望本人在场,其他概不办理),望请扫描、传真后登记、交费,交费标准为:1.00元/页;(无特殊原因,概不赊欠);

四、凡需索取《打印、复印报销收据》者,每次打印交款后请如实在《图书馆打印、复印登记簿》详细登记,以备开据收据统计之用。

五、每日闭馆前半小时结束业务,望请遵守,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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