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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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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位。

⑧我校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60分(当年有效)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有效。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职称专家推荐。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1-6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8. 定向就业仅限人事档案关系在首医系统内者报考。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

(1)《报名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并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证明(按照统一格式须注明培养类型是专业学位还是科学学位)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成绩单中需含GPA分值,并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提供发表论文全文、杂质封面和目录(仅接收的论文还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接收函),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论文一律不予统计

 ②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任务书

 ③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

(8)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

(9)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0)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

(11)个人简介

(12)国家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13) 报考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者,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证明(需加盖公章)(见附件1)

电子版申请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整理,并按照所要求提交材料的顺序合成1个 PDF文档,并将该PDF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资格审核材料”,所有电子材料接收截至时间为2021年5月19号10:00,逾期恕不接受。

注: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为避免出现差错,请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并确保无误再进行邮件发送,禁止重复多次邮件上传!

2.需邮寄的材料:

(1)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需按统一格式,单独装入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信封骑缝处亲笔签名后邮寄)纸质材料最晚2021年5月19日寄到指定地点,只接收顺丰快递寄付,不接受到付,逾期恕不接受

(2)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应届学生需要出具所在学校已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往届生需要出具目前所在单位已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3) 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打印并手签本人姓名

3.所有报名考生均必须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汇总表”(附件5),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中说明。该汇总表电子版也需通过邮件上交至学院。

4.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接收邮箱:jyc6652@163.com

5.专家推荐信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北京儿童医院 教育处裴老师收 邮编 100045

6. 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的网址:https://www.bch.com.cn/“科研教育”版块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5月19日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发送邮件并将专家推荐信纸质版、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已加盖公章)、诚信复试承诺书寄到所报考学院(★逾期及上交材料不完整者视为自动弃权)。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照资格审核标准,通过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https://www.bch.com.cn/“科研教育”版块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术背景是否符合其报考专业招生要求。

3.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在校学习课程成绩、班级排名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4.学术成果:如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期刊级别、JCR分区与影响因子)、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5.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应用能力及专业英语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1年5月**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线上考试,闭卷,时间1小时。考生在视频监控下(要求学生设置前后机位)进行作答,规定时间内提交。

考核专家小组指定1-2名专家参照评分标准对笔试答卷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组长审核确认。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参加笔试须准备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备查,笔试环境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合格线:60分,按照差额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名单,并将所明确的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1年5月*日至*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

形式:考核内容由儿科医学院决定,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前由工作秘书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考核专家小组所有专家应在现场对每名考生面试成绩独立评分,工作秘书汇总并计算平均成绩,组长审核确认。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考核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于2个工作日内针对申诉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有争议,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 59616652(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jyc6652@163.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59616650 学校:010-83911095

九、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配合学院完成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下载小程序“北京健康宝”、“通信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行程情况,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需要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6)。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均需持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学院。

3.持“北京健康宝”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所需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需进入场时提交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院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单位同意定向统招博士报名的证明.docx

附件2-报考博士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3-报考博士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5-成果获奖汇总表.xls

附件6-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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