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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 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等“十个严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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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处)室:

在五一、端午节来临之际,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纪委、北京市医管局纪委分别下发了《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院党委要求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五一、端午节期间的“十个严禁”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节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办

                            201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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