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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小常识

2021-06-17 16:30:14 浏览次数:

1. 药品用法

每日1次:在每天的同一时间用药1次。

每日2次:每日早、晚各用药1次,相隔12小时。例如:早上8点、晚上8点。

每日3次:每日早、中、晚各用药1次,相隔约8小时。例如:早上6点、下午2点、晚上10点用药。

每日4次:每日早、中、晚及睡前各用药1次。例如:早上8点、中午12点、下午4点、晚上8点。

顿服:一天的药量一次服下。

空腹服: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药。

随餐服:是指在吃饭或者进食的同时,将药物一起服用。

餐前服:通常指餐前15~30分钟服药。

餐后服:通常指餐后15~30分钟服药。

睡前服:通常指睡前15~30分钟。

舌下含服:将药片放在舌下溶解和吸收,不可咀嚼或吞服,在药片被吸收之前不可吞咽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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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漏服药品怎么办?

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漏服药品的情况,切忌随意补服,需视情况而定:

若在两次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内发现漏服药品,则应按照原剂量补服,并且按照原时间间隔和原剂量服用下一剂药品;

若在两次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上发现漏服药品,则不必补服,按照原时间间隔和原剂量服用下一剂药品,并且不可因为漏服而加倍用药;

例如:患者本应在早晨8点和晚上8点各服一片药,但早晨8点漏服了药品,如果下午2点前记起,则可以补服1片药,并于晚上8点按照原量服用1片药;如果下午2点后记起,则不需补服,于晚上8点按照原量服用1片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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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药品保存方法

常温:温度在10~30℃的地方。尤其夏天,注意药品保存温度不要太高,做不到的建议冰箱冷藏。

阴凉处:温度在不超过20℃的地方。

冷处:指温度在2~10℃。

遮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常用于存放受光线辐照易出现变化的药品。

密闭:将容器密闭,以防尘土或异物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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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

什么是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既不是药品质量问题,也不是医疗事故。

不良反应需要处理吗?

多数药品,特别是在长期或用量较大时,都可能在患者身上或多或少地出现不良反应。如果不良反应轻微,可按照处方继续用药,为减轻不良反应而减少用药剂量是不适宜的。

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有时会产生明显症状,而有时只能通过实验室检查提示),需要立即就诊或咨询医师及药师,可能需要调整剂量,也可能视情况更换另一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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