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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未参保婴幼儿普通住院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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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生六个月内未参保的婴幼儿,经备案可享受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备案人员范围:

未参保的出生六个月内婴幼儿,且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户籍

实时结算范围:

备案成功后当次及以后的普通住院医疗费用

备案时间地点:

办理住院手续前完成

工作日(8-17点):医保办公室(门诊楼一层北侧)

其他时间:住院处(一层西侧大厅)

备案携带材料:

1.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医院留存:

婴幼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

复印件注明:仅限患儿**在北京儿童医院办理实时结算使用,父母签字

2. 扫描下方二维码,打印并填写《婴幼儿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承诺告知书》,父/母签字

3. 婴幼儿母亲/父亲(备案方)的北京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直接结算条件:

1. 携带材料齐全,方可办理备案,医院无法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2. 先备案再办理住院手续,主动告知住院处已办理备案

3. 出生六个月内及时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4. 出生满六个月后,无法在医院办理备案手续

5. 未在医院直接结算的,参保后到社保所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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