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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是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素质和医疗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培养我院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方法》和卫生局《北京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的培训对象是医学本科毕业和/或取得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并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第三条:培训目标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并适应三甲医院工作的临床主治医师水平: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实践“公慈勤和”院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医疗执业水平,全心全意为患儿服务。

2. 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临床工作。

3. 具有本专业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技能操作。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并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 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综述或个案报道。

5. 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专著或杂志,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各科室应根据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2001年新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科室切实可行的培训细则,安排每个住院医师的专业轮转,并达到各专业接诊病种或操作的最低例数等具体要求。理论知识及外语以自学为主,并积极参加医院和本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

第五条: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5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3年。强调完成本学科通科专业轮转和进行严格的临床诊断、治疗、操作技术的训练,并通过卫生局和院内组织的科目考核。第1年住院医师应参加24小时住院负责制。

第二阶段为2年。进行专科阶段培训,进一步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技能。逐步达到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急重症及某些疑难病症。此阶段应安排担任住院总医师工作。

第六条:培训过程中,应注重科研意识的培养。可通过开展住院医师论坛活动,培训收集病例、检索资料、撰写论文和口头表达能力。第一阶段还要完成译文、个案报告和综述各一篇;第二阶段结束时,要求撰写论文一篇。外语学习强调自学,每年医院将组织英语实际能力考核,达到听、说、读、写能力的全面提高。

三、培训与考核方法

第七条:对住院医师政治思想、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外语水平、实践时间的考核,采取学分积累及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八条:住院医师应随时将管理的病人、参加的手术操作和技能操作、考勤情况等如实记录在住院医师培训登记册上,科考核领导小组和教育处应定期检查,及时签字表示确认。

第九条: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的临床实践时间,每年病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否则培训时间顺延一年。女同志在培训期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一次产假,但在第1年试用期间,不应休产假,连贯完成24小时住院负责制。

第十条: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应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北京市第一阶段理论和临床技能统考,合格者(政治思想良以上,卫生局和医院单项考核无不及格)发给“卫生局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并有资格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和申请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后,必须通过卫生局组织的临床技能统考,各门公共必修课达及格成绩,临床实践时间符合要求者,发放“卫生部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聘任主治医师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须参加补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考核者,必须向教育处请假。

第十一条:凡新调入我院的住院医师,以原单位培训考核手册为依据,进入相应的培训年度。如未经正规培训者,均以调入时间算起,培训满5年后为合格。

第十二条:对取得医学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应根据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科教字[2004]46号文件精神,参加规范化培训。对无临床工作经历应届研究生、医学院七年制、八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进入第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参加24小时值班制。有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临床工作经历,未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进入第2年培训。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未经过规范化培训者,进入第3年培训。凡经过规范化培训但未完成全程培训者,根据培训经历进入相应的培训年限。

对有一定临床工作经历,但又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博士生,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1.有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临床工作经历,未经过规范化培训者,毕业当年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第一阶段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进入第二阶段培训,不合格者参加第3年培训。

2.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未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进入第5年培训。

博士生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所在科室安排临床轮转,并参加相应年度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考核。

四、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本规范化培训在北京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教育处作为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督促和检查本方案的实施,组织公共必修课的学习,安排各阶段考核,并与有关处室(医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党办)共同做好规范化培训的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科培训领导小组应参与对住院医师的管理,负责安排专业轮转、组织技能考核、评定思想政治表现和上报考勤,并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册”中的各项成绩,签署科主任意见。

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经医院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2003年4月制定的培训方案同时废止。

2004年9月重修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考核程序及内容(第3次修订稿)

一、岗前培训:

7~8月,对新分配来院的研究生(硕士、博士生)、本科生进行岗前培训。

二、第一阶段:(1-3年,通科培训阶段)

第一年度:

9月~次年9月:参加住院医生24小时值班制

来年4月份:病历抽查评分(病案室组织)

在在5月份:

1.内科系统住院医生每轮转完一个专业进行一次考核(查体、病例分析口试、本专业技能操作),根据相应评分标准打分(科评)。

2.外科系统住院医生考核换药,根据换药评分标准打分(科评)。

3.医技科室参考有关专业细则。

6月份:参加院内组织的英语口试

7月份:

1.交译文一篇

2.个人年度小结(科评打分,教育处存档)

3.填写住院医师考核手册和轮转考核表(每轮转一个专业填写一份,并由科考评小组进行所轮转专业技能考核),交科评

4.科室报出勤表并将考核手册打分后一并交教育处存档

9月份:参加卫生部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技能+专业理论)

第二年度:

次年4月份:病历抽查评分(病案室组织)

在在5月份:各科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考试(科评)

●内科系统:完成专业轮转考核,考核项目同第一年。

●外科系统:考核小手术操作

6月份:1. 参加卫生局公共必修课(文献检索、科研设计与统计) 考试

2. 参加院内组织的理论考试

3. 参加院内组织英语口试

7月份:1. 交临床病例报告1份

2. 交个人年度小结

3. 填写住院医师考核手册和轮转考核表,交科评

4. 科室上报出勤表并将考核手册打分后一并交教育处存档

第三年度:

次年4月份:病历抽查评分(病案室组织)

5~6月:1.进行临床技能考前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参加卫生局第一阶段理论统考,及格者参加北京市第一阶段临床技能统考(10~11月)。

2.参加院内组织的英语口试

7月份:1.交综述一篇(科室打分,教育处存档)

2.填写住院医师考核手册和轮转考核表,由科考评组打分

3.科室报年度出勤表

4.对全部考核通过者,申请领取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

三、第二阶段:(4-5年,专科培训阶段)

第四年度:专业定向后进行专科准入培训(参考各专业培训细则)

次年4月份:病历抽查评分(病案室组织)

在在5月份:各科进行技能操作考试(科评,教育处抽查)

● 内科系统:病例分析

● 外科系统:手术操作

医技科室:参考有关专业细则

6月份:1. 参加院内组织的理论考核

2. 参加院内组织的英语口试

7月份:1. 交个人年度小结

2. 填写个人考核手册和轮转考核表,交科室

3. 科室报出勤表并将考核手册打分后一并交教育处存档

第五年度:科室安排担任住院总医师工作和急诊轮转(为期各6月)

次年4月份:病历抽查评分(病案室组织)

在在6~7月:1.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北京市临床技能统考

2.参加全国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事处组织)

3.参加院内英语口试(教育处组织)

4.交论文一篇并参加住院医师论文答辩(教育处组织)

5.交个人5年培训总结

6.填写住院医师考核手册和轮转考核表,交科考评小组

7.科室报出勤表并将培训五年的情况进行总评(科评)

8.对培训五年住院医师进行复评(院评)

8月份:1. 院评合格者上报卫生局科教处审批,合格者颁发《卫生部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2. 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和IC卡,参加终身医学教育(教育处负责)。

注:1. 院医师在1~5年培训期间需完成卫生局组织的《医学英语》考试。

2. 对取得医学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的住院医师,根据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科教字[2004]46号文件精神,参加规范化培训。培训主管部门将以文件精神对研究生进行培训年限的认定、考核、培训及管理。研究生在培训期间免考《医学英语》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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