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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患者票据丢失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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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且未享受医保实时结算,需要手工报销。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到我院办理票据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到所属社保所开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补支申请》,社保所审批盖章后到医院办理。

2、丢失门急诊收据者

(1)家长持《补支申请》到医保办,由医保办人员初审后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核对证明》的“收据核对单”以上的内容,并盖医保办公章;

(2)家长持该《核对证明》到门诊收费处填写“收据核对单”剩余内容,并加盖“收费证明专用章”。

3、丢失住院收据者

(1)家长持《补支申请》到医保办,由医保办人员初审后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核对证明》的“收据核对单”以上的内容,并盖医保办公章;

(2)家长持该《核对证明》到住院处填写“收据核对单”剩余内容,并加盖“住院处证明章”。

4、外地医保、外地新农合和自费病人,票据丢失者,按照本院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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