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住院患者报销规定
来源:北京儿童医院医保办 浏览次数:
请在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携带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住院手续
一、报销方式:
1、异地就医已备案的患者:
办理住院时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参保地补偿标准,出院时直接结算。
备案渠道:
线下: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推荐)、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操作指南: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
注意事项:
线上办理儿童备案时,先激活家长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亲情账户”将儿童加入您的家庭成员。在“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中选择“为他人备案”
医院名称及代码: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市儿科研究所) H11010202320
2、异地就医未备案、医保网络故障、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故障等不能在医院直接结算的:
住院费用自费结算,按参保地的规定手工报销。
二、报销材料
手工报销所需材料以参保地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出院结算提供: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病案科提供:病历复印和邮寄。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简化跨省手工报销流程,取消需就医地盖章的各种证明。
异地医保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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