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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科研人员的科研管理办法
2014-05-12 14:47:22 浏览次数:

科研学术水平是衡量一家大学教学医院的内容之一,按照医院院委会意见,为提高我院科研学术水平,对我院在职医疗、科研业务人员拟定如下管理规定,请各个科室按照执行。

一、 科研课题申请:

科研课题申请是体现医院学术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一名高级医疗、科研人员自我学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医院积极鼓励、扶持每位医疗、科研人员申请不同级别、类别的科研课题,对不同职务、职称人员暂做如下规定:

(一)各专业组组长(学术带头人)、各科室主任:是相关专业学术水平提高的关键,必须有至少一项省市级或省市级以上的正规科研课题,要求必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重大科研项目的分题负责人。目前仍无科研课题者,须在未来二年内申请到课题,达不到标准者不予聘任。

(二) 正研究员、教授、研究生导师:积极鼓励申报科研课题,要求5年内必须进行至少一项卫生局级或以上级别的正规科研课题,包括科研负责人、分题负责人及主要完成人。

(三) 副研究员、副教授、博士毕业留院人员:积极鼓励申报科研课题,要求必须参加至少一项卫生局级或以上级别的正规科研课题,并为主要完成人。

(四)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助理研究员、硕士毕业留院人员:积极鼓励申报科研课题,要求参加卫生局级的正规科研课题研究。

二、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数量及级别也是体现一名高级医疗、科研人员自我学术水平的重要方面。医院积极鼓励、支持每位医疗、科研人员撰写并发表科研学术论文。对不同职务、职称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参照人事处拟定的标准执行,另作要求如下:

(一) 各专业组组长(学术带头人)、各科室主任、正研究员、教授、研究生导师要求每年至少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以作者第一名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论著、专家述评。

(二) 副研究员、副教授、博士毕业留院人员每年至少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以作者第一名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文章,包括论著、述评、综述、病例报道。

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数量及级别是体现一名高级医疗、科研人员自我学术水平的另一重要方面。要求各个科室、专业积极申报科研成果,每个专业组在5年内必须有一项市级以上的科研成果。

四、医院科研扶持工作:

医院将根据各个科室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发展方向,积极扶持科研工作,科研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科研扶持工作,包括如下:

(一)科研项目申请启动基金:医院拿出专项基金对各科室、专业组提出的项目组织进行评议,对有潜力申请到院外的研究基金者给予1~2万启动基金资助。

(二)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执行者,医院将在工作时间、技术人员及科研仪器配备方面提供有力条件,支持科研项目的完成,包括:

1.省市级或国家级研究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期给以每年2个月项目研究时间,期间奖金由医院按照不同职称平均奖发放,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2次/年。分题负责人给以每年1个月项目研究时间,期间奖金由医院按照不同职称平均奖发放,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年。

2.卫生局级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期给以每年1个月项目研究时间,期间奖金由医院按照不同职称平均奖发放,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2次/年。

3.按照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科研基金奖励办法》对各个级别的项目负责人发给奖励基金。

五、管理办法:

(一)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项均须由科研处管理并备案。

(二)正规科研课题指经过正规渠道申请的北京卫生局科研项目、首发基金项目、北京科委项目、北京及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

(三)具体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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